中国法院新闻讯(吕文光)近年来,伽师县法院为加强案件源头治理,增强承办法官的责任意识,始终坚持定纷止争、案结事了的司法价值取向。为努力化解双方当事人的纠纷,建立了主管副院长、庭长(局长)、主审法官及纪检监察干部共同携卷答疑的“四位一体”工作机制,面对面听取当事人意见进行答疑,耐心劝解,促使当事人息诉罢访。
案件判后答疑的内容为针对当事人就案件证据采信、事实认定、法律适用、裁判说理及采取执行措施依据提出的疑问,进行相应的释法说理。具体分为五个步骤:
第一步,在审监庭(审管办)和立案庭涉诉信访接待窗口专人负责当场办理登记手续,信访接待人及时按要求填写《判后答疑办理情况登记表》一式二联,并将当事人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扫描录入上传,实现判后答疑无纸化办公系统网上全程留痕;
第二步,根据案件当事人提交的申请,在登记录入后2个工作日内,将判后答疑审批表通过无纸化办公系统,提请院领导审批,受审批人按流程办理;涉诉信访办当日将《判后答疑函》、《判后答疑办理情况登记表》及当事人提交的材料移交相关庭、局签收。
第三步,主管副院长、各庭、局负责答疑的责任人应当在3日内提前做好阅卷准备工作,确定约谈时间后在2个工作日反馈信访办,信访办按要求填写《约期接谈单》、《判后答疑函》(一式二联),同时通知“四位一体”的全体人员参加,并告知当事人时间、地点复查听证室,由信访办主持进行判后答疑。
第四步,依照程序判后答疑主体责任人携卷答疑时,针对当事人的诉求分别就案件的事实认定、证据采信、裁判理由、法律适用,裁判主文及适用程序等进行当场答疑,当事人服判息诉的,制作笔录共同签字备案。
第五步,判后答疑程序结束,各庭(局)将答疑的相关材料(含汉文电子版)装订成册交立案庭涉诉信访办备案;当事人坚持申请再审的移交立案庭予以申诉复查立案。
为确保“四位一体”判后答疑落实到位,该院制定了相关制度和管理办法。截止目前,该院共审结各类民、刑案件845件,上诉11件,上诉率1.30%;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达96.97%。
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:亓淦玉 |